大家好,感謝邀請,今天來為大家分享一下辦理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復審的問題,以及和商標申請注冊駁回后申請復審有用嗎的一些困惑,大家要是還不太明白的話,也沒有關系,因為接下來將為大家分享,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,解決大家的問題,下面就開始吧!
商標駁回復審,是指申請注冊的商標經商標局審查駁回后,申請人對商標局的駁回理由和法律依據不服,而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申請。申請商標駁回復審依據的是《商標法》第三十二條和《商標評審規(guī)則》的規(guī)定進行。那么,商標駁回復審的時間和流程是什么?由八戒知產小編給大家解答,閱讀完以下內容,一定會對您有所幫助的。
商標駁回復審的時間和流程是什么。
1、商標復審申請以郵寄方式收發(fā)文的,其15天復審時限的計算,分別將當地郵局收到信函和發(fā)出信函的郵戳日期,視為當事人收到和發(fā)出的日期;郵戳不清或者沒有郵戳的,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(以下簡稱商標局)發(fā)文標注的日期順延20天視為當事人收到的日期,或者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(以下簡稱商標評審委員會)收到商標復審申請的日期上溯20天視為當事人發(fā)出的日期。
當事人或商標代理組織提交商標復審書件時,應提供商標局郵寄的信封,以便計算當事人收到商標局駁回通知的日期。
2、不能提供國際局發(fā)文日期的,則以商標局發(fā)給國際局的駁回商標通知書所標注的日期起算,馬德里國際注冊商標復審申請,共復審時限從國際局發(fā)出駁回通知書所標注的日期起算。
3、當事人申請商標復審事宜,應當在法律規(guī)定的期限內辦理。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當理由,可以在期滿前申請延期30天。但延期所需費用應有申請人交付。延期申請應當在收到商標局駁回通知之日起15天內提交,延期時間從第16日起算。
4、由于延期申請的時限審查只能在收到復審申請書件時才能進行,因此,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延期申請時,不進行時限審查,而在收到正式復審書件時一并進行時限審查。超過法定時限的,商標評審委員會不予受理,并書面通知當事人或代理人。
申請商標駁回復審應依據《商標法》第三十二條和《商標評審規(guī)則》的規(guī)定進行。
1、申請人資格:必須是被商標局駁回商標注冊申請的原申請人。
2、申請的時限:商標注冊申請人收到商標局對該商標注冊申請的《商標核駁通知書》之日起,十五天內申請復審。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當理由遲延的,可以在期滿前申請延期三十天,是否準許延期,由商標評審委員會決定。
(1)申請人應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《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復審申請書》(申請人應認真填寫申請書,特別是要填寫充足的復審理由);
(2)同時附送:蓋有商標局“駁回”印章的《商標注冊申請書》原件;
(5)商標局寄送商標核駁通知的信封(用以確定復審是否在規(guī)定的時限內提出);
(6)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和實物證據;
(7)申請人需要在提出評審申請后補充有關證據材料的,應當在申請書中聲明,并自提交申請書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與申請書相同份數的證據材料;未在申請書中聲明或者期滿未提交的,視為放棄補充有關證據材料;
(8)其它要求:提交原《商標注冊申請書》的商標,商品、服務及所填寫的其它內容不能作任何改動。
4、評審規(guī)費:申請復審的應繳納商標駁回復審申請規(guī)費,目前的收費標準是每件申請1500元。
5、商標評審委員會自收到《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復審申請書》之日起三十天內,經審查認為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,予以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;認為不符合法定條件的,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,并說明理由。
6、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申請基本符合法定條件,但需要補正的,可以限期補正;限期內未作補正的,不予受理,書面通知申請人,并退回全部申請書件。
當事人應按商標法的規(guī)定,收到國家商標局駁回通知之日起的15日內,將《駁回商標復審申請書》交送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,同時附送《商標注冊申請書》、《商標駁回通知書》等材料。
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當事人的申請,經形式審查(如形式審查不合格將不予受理,如材料不足將要求限期補齊),認為申請人的復審申請滿足法定的形式要件,商標評審委員會受理申請,并對商標局駁回決定的合法性和申請人申請復審的事實、理由、請求等進行全面的審查評議,在駁回復審申請書中,當事人應當明確提出復審的請求,提供有關事實和證據,并陳述國家商標局對注冊申請駁回不成立的理由。
商標駁回復審程序中,由于不涉及當事人質證問題,故商標評審委員會一般不適用公開評審程序。經審查評議后,商標評審委員會將其做出的決定書面通知商標駁回復審申請人。商標評審委員會決定應予以初步審定的商標,即移交國家商標局辦理初步審定并公告。
如當事人在收到國家商標局駁回通知之日起15日內,沒有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駁回復審申請的,商標局的駁回通知書發(fā)生法律效力。
完成整個商標駁回復審程序大約需要一年到一年半左右的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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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根據商標法的相關規(guī)定,商標駁回后,商標申請人可以自收到駁回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,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申請。如果商標駁回為絕對駁回理由,不建議申請駁回復審;如果商標駁回為相對駁回,建議您及時咨詢知識產權代理,根據商標審查標準,就商標是否近似作出判斷,從而決定是否申請駁回復審。申請駁回復審,就具有成功取得商標注冊的機會,即使復審并未成功,申請人仍然有權在復審期間(一般為一年半至兩年期間)繼續(xù)使用TM標志。但是,如果放棄復審申請,商標申請將歸于無效。即便重新申請,也面臨兩—三年的時間成本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三十四條
2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三十四條對駁回申請、不予公告的商標,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。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。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,并書面通知申請人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,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,可以延長三個月。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。
其實遇到這種情況不必驚慌,這時候可以先了解商標為什么會被駁回,很多申請人收到商標駁回通知書就慌了,覺得自己花的時間和心血白費了。
其實商標的駁回是這么一回事,商標局認為申請人商標的注冊申請違反了《商標法》的相關規(guī)定或者存在近似商標,從而駁回,不予審查。駁回分為:絕對駁回和相對駁回。那么遇到商標注冊被駁回是做商標駁回復審還是重新申請注冊呢?
在這種情況下,就要先分析商標注冊被駁回的原因了,對于絕對駁回的,一般不建議大家再浪費時間和金錢去做復審,最好選擇重新申請。而對于有機會拯救一下的商標,我們就可以申請辦理駁回復審。
1、第十條關系國家名稱、軍隊標志、國際組織標志、紅十字、紅新月、民族歧視性欺騙性、有害道德風尚及不良影響、有關縣級區(qū)劃的地名等。
2、第十一條關系商品或服務的通用名稱、圖形、型號、敘述商品或服務特點的標志、以及缺乏顯著性的標志。
3、第十二條關于三維標志注冊的限制性規(guī)定;第十六條關于地理標志保護的規(guī)定等。
駁回復審之所以有成功的可能性,是因為商標駁回是商標局作出的,但是商標駁回申請是向商評委提出的,商標局與商評委的審查標準有所不同,如果是以下這種情況,還是有很大的回旋地的。
1、商標局審查完全是根據遞交的材料,不會考慮商標的實際使用情況;而如果提駁回復審的理由中有涉及商標的實際使用的,商評委會考慮。
2、對商標是否近似的判斷,商標局與商評委的標準也略有不同:商標局基本是按照審查標準來審核,而商評委考慮的方面會比較全。
3、基于商標審查的主觀性,提商標駁回復審是有通過的機率的,商標審查的主觀性較大,不同的審查員得出的結果可能完全不同。
知識產權提醒您商標注冊本來就具有一定的風險,任何人都不可能保證商標注冊一定成功,申請人在遇到商標駁回情況時也不要灰心,可以委托專業(yè)的代理機構分析商標駁回原因,及時做出應對措施。
關于辦理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復審到此分享完畢,希望能幫助到您。